今(9月19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信部等3部委联合发布《关于
煤炭采选业等5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公告》。
其中《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该评价指标体系规定了
煤炭采选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五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生态环境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煤炭采选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
2019年 第8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清洁生产技术指标体系,指导和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我们制定了《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硫酸锌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锌冶炼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肥料制造业(磷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等5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现予以发布,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 态 环 境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