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煤炭减量替代工作潜力及趋势研究(三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编号:SZAH-2019-317-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5日
采购日期:2019年9月16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
成交金额:壹拾叁万柒仟柒佰元整(¥137700.00)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对安徽省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政策进行梳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经验,形成煤炭消费情况研究报告,为安徽省深入开展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提供政策建议。详见磋商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范志远、李晓兵、李晋玲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人:范志远
联系方式:0551-62601441
采购机构名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大连路6686号
项目负责人:马工
联系电话:13395607843
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收费金额:50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18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金融港中心A2栋14楼西,联系电话:1339560784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