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10月25号突发检查,所有矿山被要求停装检查,直至11月7日,首批解禁矿山名单公布,此前SMM有发文解读第一批矿山情况。日前第二批获准出口矿山名单公布,但此次公布名单方式与第一批有所不同。公布文件解读如下:
11月22日印尼政府出台编号为ND-1141 / BC /20191文件,该文件核心内容为镍矿出口处理结果的后续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大致如下:
1。根据ESDM 2018年第25号第50条法规规定
镍矿企业在获得镍出口批准(镍矿品位<1.7%)之前,公司必须首先获得矿产和煤炭总干事的推荐,只有在公司已达到国家指定设施(冶炼厂)建设的实际进度时才能提出推荐(附图如下)。
即目前可以出口矿山必须符合以下三点标准:
1)镍矿石品位<1.7%的矿山;
2)具有贸易部颁发的出口批准书(SPE)且根据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发布的《出口批准建议》配额仍然有效;
3)冶炼厂开发进度的结果审查合格(按照规定每六个月审查一次)。
根据以上内容,可以认为只要获SPE批准、配额仍然有效,并且在所附表格的信息栏中没有其他记录,海关总署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处理镍含量<1.7%的镍矿石出口事宜。而对于所附公司清单之外的矿企出口事项,只要公司具有实体冶炼厂并且符合法定要求,海关总署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处理镍含量<1.7%的镍矿石出口事宜,无需矿产和煤炭总局的推荐。
SMM研究了该文件,发现此次名单并未直接公布哪些企业可以继续出货,只公布了他们对应冶炼厂建设进度,据SMM了解能否发船还需企业自己跟能矿部以及海关核实。这说明余下企业的处理方法已经不像第一批名单中的那么“规范”,有灰色空间。但由于目前国内仍存对于印尼政策变化的担忧,部分贸易商表示目前已无派船计划,小部分大户仍有再补发少量船只的打算。据SMM目前了解情况,11月份印尼回来船只预计60船左右,其中部分船只因检查亏舱或空舱返回,因此11月
印尼镍矿进口量预计环比大减。加上目前再派船数量较少,余下月余印尼镍矿进口量较为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