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源审批发[2019]33号
阳泉市能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上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开工建设的请示》(阳能源字〔2019〕4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上庄煤矿及选煤厂项目是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9〕3100号文核准的500万吨/年建设项目。国家环保部以环审〔2008〕121号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综函煤炭〔2017〕260号文对该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进行了批复;山西省能源局以晋能源审批发〔2019〕27号文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晋煤监安一许〔2019〕103号文对矿井新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批复; 2019年8月,国土资源部为该矿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1000002019081210148490。施工准备方面,该项目已选定了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已在煤炭工业阳泉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注册登记,施工组织设计已通过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会审,项目建设前期审批及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经审查,同意你局意见,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上庄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可于2019年9月 20 日开工建设,建设工期56个月。你局要加强对该项目建设期间的基础技术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督促该矿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矿井及选煤厂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等内容以及会审通过的矿井及选煤厂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建设,完善安全设施,合理安排好矿井及选煤厂各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做到安全专项设施、环保设施与矿井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实现矿井和选煤厂同时竣工验收。
二、建设期间要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做好建井矸石等废弃物的堆放及处置工作。
三、抓好矿井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努力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四、建设过程中严禁私自扩大系统能力,严禁以掘代采,严禁边建设边生产。
五、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瓦斯涌出量、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水文地质类型等地质勘探结果与实际差异较大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对矿井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修改,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恢复施工。
六、未进行联合试运转前,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生产,一经发现,将视为重大隐患予以严肃查处。
特此批复。
山西省能源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