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经修订并报请昆明市人民政府同意,现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为更好地理解和落实《应急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应急预案》的修订背景
为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科学、高效应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昆明市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昆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对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昆明市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昆政办〔2020〕81号)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过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昆明市工作实际,聚焦突发较大级以上煤矿事故情况下,统一领导、资源共享、各方配合、全社会参与,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规范有序,尽快完成应急处置并恢复生产,对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昆明市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评估并修订,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应急预案》(送审稿),并报请市人民政府进行审定。
三、《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9个方面内容:一是总则,包含编制的目的、依据、工作原则、现状及风险分析、事故分级和预案适用范围。二是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在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煤矿事故应对工作。三是预警与预防,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及时消除隐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有效利用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实时动态预警预报。四是应急响应,发生一般事故,启动四级响应;发生较大事故,启动三级响应;发生重大事故,启动二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启动一级响应。五是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煤矿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各级政府、市指挥部要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六是恢复与重建,煤矿事故处置结束,有关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七是保障措施,明确了应急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装备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和预案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要求。八是责任追究,对煤矿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舆论引导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追究责任。九是附则,明确了预案实施相关内容。
四、实施建议
一是扎实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任务实际,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
二是分层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有关县(市、区)政府应成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制定本级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备案。
三是做好应急资源保障。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应急装备物资保障、应急技术保障、通信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及资金保障。
相关文件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