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煤矿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兖矿集团,山东能源集团:
2020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
煤矿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站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把做好春节期间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密制订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决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决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决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全力营造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氛围。
二、统筹安排好职工放假和停产检修。要督促煤矿企业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春节期间职工放假和停产检修工作。对春节期间停产的煤矿,督促其制定落实停产检修作业安全保障措施,入井检修时必须安排矿领导带班下井,井下排水、设备设施故障处理时入井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停产期间,必须保证正常的通风、排水,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安排瓦检员正常巡检。对春节期间正常组织生产的煤矿,督促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没有安全把握的作业地点要停止作业,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严格节后复产程序。节后复产验收要严格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
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9〕4号)要求,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参与验收的人员均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对验收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凡在复产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切实加强应急值守。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对春节期间(1月24日至30日)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实行零汇报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于每日15时前报省局质检中心。
请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填写《山东省煤矿春节期间放假、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计划表》,于1月20日前报省局质检中心;节后要对煤矿安全生产、停产检修、节后复产情况进行总结,于2月3日前将总结材料报省局质检中心。省局值班电话:0531-68627666,传真:0531-85952698,邮箱:smtjdds@163.com。
附件:
1.山东省煤炭行业节日期间领导值班安排表
2.全省煤矿春节期间放假、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计划表
山东省能源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