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疫情蔓延,确保煤矿安全复工复产,日前,阳泉市应急管理局就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十条措施,从组织领导、职工排查、宣传教育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严格疫情防控期间
煤矿复工复产监管工作。
为了统筹疫情防控,抓好煤矿复工复产,在组织领导方面,阳泉市和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成立煤矿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组,要求各煤矿必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方案,从2月1日起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此外,各煤矿开展日常工作时,应尽量采取电视电话会议、手机视频等方式,减少会议频次和规模,避免人员直接接触。
在职工管理方面,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各煤矿必须掌握每名职工的健康状况,排查确认职工春节前后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原则上外地务工人员暂不返岗,确需返回的,必须隔离观察,必要时按相关规定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才能上岗。此外,各煤矿发现职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要立即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全矿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疫情消除后才能恢复生产。
在卫生整治方面,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各煤矿要对作业场所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卫生整治。同时,各级要协同卫生健康部门严把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关,
阳煤集团所属煤矿由阳煤集团卫生部门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不得复工复产。
在宣传教育方面,阳泉市各煤矿要通过微信、网站、悬挂条幅、张贴通告、开设专栏等,多渠道及时传达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普及疫情防控知识,要求职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同时,阳泉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各煤矿要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物资储备量应保证15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