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监管监察工作,全面推进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冲击地压防治有关规定,有效防范冲击地压事故,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了《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监管监察指导手册(试行)》,现予印发。
请各单位认真抓好学习宣贯工作,并在实施过程中注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附件: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监管监察指导手册(试行)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