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采取“筛、找、移、接”四步法深挖煤炭资源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确保问题线索清仓见底,专项行动见行见效。
存量起底“筛”线索。通过集体排查、分析研判等方式,起底2000年以来本委受理的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信访举报线索128件。对全市2000年以来涉及煤炭领域问题线索进行起底并建立台账,目前市本级已梳理2000年至2016年问题线索共236件(含重复件),旗区起底问题线索221件。督促公检法、审计、税务启动排查问题线索,梳理问题线索501件,已办结90件,正在办理411件。
专项巡察“找”线索。组建6个专项巡察组,设立专项巡察督导组,抓好巡察问题清单梳理和问题线索移交。采取提级巡察的方式,对8个涉煤旗区的重点涉煤部门及国有企业开展专项巡察,并将涉煤苏木镇、嘎查村(社区)纳入巡察监督范围,实现涉煤领域巡察全覆盖。
部门协作“移”线索。印发《鄂尔多斯涉煤领域违规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煤炭资源管理、移送违法犯罪线索、定罪量刑及追诉程序等方面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对司法、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进行督办,督促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煤炭资源领域经济犯罪活动。
畅通渠道“接”线索。充分发挥宣传发动“助推器”作用,及时发布信访举报公告,明确自2000年以来在煤炭资源领域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受理范围,目前已受理信访举报16件。建立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旬报和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强化对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的全方位宣传报道,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积极拓展举报线索来源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