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准格尔旗杨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承担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落实情况予以公示。
准格尔旗杨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为2016年以前批复的技改煤矿,生产能力由60万吨/年改造为120万吨/年,净增产能60万吨/年。自治区能源局以内能综函〔2019〕1号文件批复该矿产能置换方案,该矿需承担煤炭化解过剩产能任务12万吨/年,项目单位购买陕西永陇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崔木煤矿折算后产能指标6万吨/年,购买乌海市华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矿、三矿折算后产能指标6万吨/年,进行产能置换,产能指标未重复使用。准格尔旗杨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
现将准格尔旗杨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0年3月19日—3月27日,举报电话0471-6604641、6623035。
现予公示。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