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省能源局印发《云南省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评估暂行标准》,推进瓦斯治理示范煤矿建设。2020年,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瓦斯防治”、“水害防治”、“机电运输”、“安全培训”、“应急管理”等6类示范煤矿建设。以下是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应当对标的7个方面38项标准内容:
机构职责方面:有关州(市)及所属县(区、市)人民政府明确煤矿瓦斯灾害防治管理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职责;煤矿企业、矿井成立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本煤矿企业的瓦斯治理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办公室,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瓦斯治理有关政策措施。健全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机构。突出矿井的矿(井)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综合防突措施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和一次防突会议,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排查和一次防突会议。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总工程师学历、经历和能力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突例会,每月至少1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每天进行通风瓦斯分析。
采掘部署方面:优化生产布局。合理组织生产。坚持正规开采。按照“一矿一档”“三量”管理档案,按照“精排1年、细排3年、规划5年”的原则,实施采掘工程精准管理。
通风管理方面:通风系统合理、稳定。通风设施完好、可靠。矿井供风量必须能满足需要。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矿井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瓦斯抽采方面:将瓦斯抽采计划纳入矿井年度生产计划,实现统一下达、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并编入矿井采掘接替计划中。按《规程》规定建立和完善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和井下临时抽放系统,实现先抽后掘、先抽后采。坚持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原则。做好抽掘采平衡。瓦斯抽采管网监测系统要与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运行。加强抽采管网的维护管理。把预抽达标煤量和消突煤量作为煤矿安全发展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高瓦斯、突出矿井必须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作业前必须经抽采达标评判和消突达标评价达标。
监测监控方面:建立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监控系统,确保监控有效。按要求布置、安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监控设备设置符合要求。监测设备的报警值、断电值、断电范围、复电值和信号传输符合规定。管理人员下井要按《规程》规定佩戴便携式瓦检仪。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矿井安全检测系统设备性能完好,工作正常。
管理体系方面: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落实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相关管理制度。每年编制“一通三防”相关安全措施计划,并贯彻执行。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生产矿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必须达到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必须经过防突专项验收。强化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瓦斯治理水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其他方面: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杜绝瓦斯事故,杜绝因系统停电原因以外的瓦斯超限事故,且因系统停电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次数不得超过2次。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瓦斯治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