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7〕5号)的规定,经自评、初审、考核,鄂托克旗东辰煤矿、内蒙古广泰煤业集团华武煤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准格尔旗大石圈煤矿、西乌珠穆沁旗意隆煤业公司包尔呼舒高布煤矿等4处煤矿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次,公示无异议。现确认鄂托克旗东辰煤矿等4处煤矿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有效期至2023年6月。
此公告同时发布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门户网站。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