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等9家单位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安徽省45%左右的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做到开拓设计、地质保障、采掘、机电、运输、通风、洗选物流等系统的智能化决策和自动化协同运行,井下重点岗位基本实现机器人作业;到2035年,安徽省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建成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化体系。
安徽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在解读该《实施意见》时指出,煤炭行业作为重要的传统能源行业,是安徽省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安徽省本土老矿井多,井下地质构造复杂,水、火、瓦斯等灾害严重,安全形势复杂;另一方面,近几年,由于煤炭产能过剩以及开采成本高等原因,安徽省煤炭企业效益较差,导致招工难、留人更难的问题尤为突出。因此,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是保障安徽省煤矿安全生产、提升煤炭企业竞争力、实现煤矿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8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着力提升安徽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水平,安徽省能源局借鉴国家及山西、山东、河南等重点产煤省份的相关政策措施,并通过座谈了解省内煤炭企业现状和实地调研主要产煤省份的先进煤矿,起草了该《实施意见》),2次征求了省直相关部门、5个产煤市发展改革委和省内4大煤炭企业(集团)的意见。为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最终,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安徽煤监局、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国资委、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等9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根本动力,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支持煤炭产业基础设施转型升级,推动煤炭生产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变革,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促进安徽省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立足当前、谋划长远、自主创新、开放合作、典型示范、分类推进”的原则,《实施意见》共确定了9项主要任务,提出加强规划引领,科学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科学统筹推进,分类实施煤矿智能化建设路径;夯实信息基础,全面推进信息系统智能化建设;加快智能应用,提升生产经营管理环节智能化水平;着力突破重点,有序推进采掘智能化升级改造;遴选试点先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标准制定,提升煤矿智能化基础能力;推进科技创新,提高智能化技术和装备水平;加快人才培养,提升人才队伍综合素质。
考虑到安徽省煤矿地质条件复杂、灾害严重的客观实际,《实施意见》合理确定了3个阶段性目标,即到2021年,全省共建成6处智能化示范煤矿;到2025年,全省45%左右的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到2035年,全省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
为确保煤矿智能化发展工作的有效推进,《实施意见》提出4项保障措施:除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指导监督、强化宣传引导外,特别是要加大政策支持。包括争取将煤矿智能化改造纳入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范围;对验收通过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在产能置换、矿井产能核增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探索将煤矿智能化相关投入安徽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智能化煤矿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对煤炭企业在煤矿智能化建设中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煤炭企业大胆创新,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