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0年第2季度商品煤(煤炭生产企业)监督抽查检验结果。本次商品煤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的样品来源为平凉市辖区内所有正在生产的商品煤生产企业,经检验合格率为100%。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次商品煤(煤炭生产企业)利用甘肃省协调监管平台,采取“双随机”方法抽取8家煤矿生产企业。平凉市质检中心抽样人员、华亭市、崇信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实际抽取6家煤矿12个批次商品煤,2户企业停产未抽到样品。
按照《2020年平凉市煤炭市级质量抽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本次商品煤市级监督抽查判定项目为:灰分(Ad)、硫分(St,ad)、氟(Fad)、氯(Clad)、汞(Hgad)、磷(Pad)和砷(Asad)。从检验数据来看,平凉市辖区内的生产企业在灰分(Ad)、硫分(St,d)、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和金属元素含量指标上都达到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特别是硫分(St,d)平均值为0.27%,符合平凉地产煤低硫的特点。
根据本次商品煤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来看,目前平凉市辖区内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煤质量较为稳定,企业对生产环节和质量控制较为严格。相关县级局需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产品质量,降低污染物排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