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遵义市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根据遵义市当前电煤保供任务完成率较低、距年初省人民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差距较大的电煤保供形势。为确保完成遵义市全年电煤保障目标任务,完成季节性电煤储备任务,保证今冬明春电煤供应安全,结合8月30日省能源局召开的全省电煤保障工作会议相关要求,9月5日,遵义市召开电煤保障工作会议。
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骆亚对做好下一步电煤保供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各涉及电煤供应的县(区、市)要建立有效机制,加强电煤调度。要求各涉及电煤的县(区、市)要对辖区内煤炭企业电煤供应情况坚持日汇总、周调度制度,以日保周,以周保月,确保完成全年电煤保供目标任务。
二是各涉及电煤的县(区、市)要组建涉法涉诉、矿界重叠、手续办理工作专班,切实帮助煤炭企业解决困难,进一步释放产能。
三是各电厂企业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支付电煤款。从9月1日起,各电厂企业在采购电煤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市内煤炭企业供应的符合已签订的中长期合同协议标准的电煤,不得产生新的电煤欠款。
四是要建立责任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对不能按期完成电煤保供目标任务的涉及电煤的县(区、市),将提请市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对长期拖欠煤炭企业电煤款,不按签订的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收购煤炭的电厂企业,由市电煤办书面报告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