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10月15日发布通知,核准批复了陕西榆横矿区南区赵石畔煤矿项目。
通知表示,为推进陕北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同意实施煤炭产能置换,建设陕西榆横矿区南区赵石畔煤矿项目。
赵石畔煤矿建设规模600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矿井工业场地位于井田中部,采用立井开拓方式,初期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布置1个综采工作面和1个充填工作面。井下煤炭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煤炭洗选采用重介浅槽分选工艺。供电电源一回路引自统万330千伏变电站,另两回路引自雷龙湾电厂。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境内。项目总投资65.04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
通知要求,项目建设要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加强矿井水、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利用。
项目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矿井水害、火灾、地压、瓦斯、煤尘等灾害防治措施,保证矿井建设和生产期间安全生产。
项目要按核准规模进行煤矿产能公告,不得批小建大、超能力生产。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重大技术方案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