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377号)、省应急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31号)要求,珙县诺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诺金煤矿主动申请关闭退出。经研究,珙县诺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诺金煤矿依法关闭。现向社会公告。
请关闭煤矿做好关闭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安全关闭。社会各界要对关闭煤矿进行监督,及时举报关闭矿井非法生产、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3960080。
特此公告。
珙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