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能监办发布关于《设计寿命期满燃煤发电机组延续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20日。
根据公告内容,江苏省设计寿命期满的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延寿。
主要条件包括:
1.符合地方政府电力、热力等相关规划,具备供热能力,经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同意;
2.机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经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
3.机组能耗、水耗符合标准;
4.满足机组安全运行要求;
5.符合国家和省级有关燃煤发电机组延寿政策,未纳入国家或地方政府淘汰落后或关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