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安监局紧盯重点煤矿,从工作机制、总体部署上强化对灾害风险大、保障程度低的煤矿的监察执法,注重查大隐患,防大事故。
对全省煤矿分类分级
综合考虑煤矿安全管理、灾害程度、生产布局、装备工艺、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标准化、人员素质及生产建设状态等因素,结合煤矿安全监察实际,按保障程度从高到低,将全省煤矿分为四类;按灾害风险从低到大,将全省煤矿分为四级。分类分级结果作为部署全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基础。
有的放矢制定监察计划
运用分类分级结果,精准把握各类煤矿执法重点,合理调配执法力量,科学确定各类煤矿的监察周期和频次。对安全保障程度较低的煤矿,列为重点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强化监察执法。以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重点任务,以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根本目标,抓大系统、治大灾害、控大风险、查大隐患、防大事故。
及时调整执法重点
每月局务会根据近期安全形势和监察发现的煤矿存在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及时部署调整执法重点,分别强化对开拓布局、生产接续、采掘部署、安全投入、制度措施落实以及煤矿冲击地压、水、火、瓦斯等重大灾害治理情况的监察执法,强化对计划关闭矿井的监察执法,强化对重大隐患整改督办和现场核查。
局领导率先垂范
赵官煤矿为高瓦斯矿井,管理有缺陷,局党组书记、局长辛广龙对此非常不放心,一个月内两次带队开展突击检查,查处了该矿存在人为遮挡甲烷传感器进气道造成监测数据失真的重大隐患;在带队对新驿煤矿检查时,查处了该矿一段主皮带运输巷风速长期超限,造成煤尘飞扬的重大隐患。其他局领导也“嵌入”到各分局监察组开展检查,带头严格执法。
强化警示教育扩大执法效果
对检查中发现煤矿存在的严重问题,及时开展公开裁定,下发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引导和推动更多煤矿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扩大执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