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动政府煤炭储备设施建设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在山东省济宁市召开全国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现场会。会议指出,增强煤炭储备能力是促进煤炭市场供需动态平衡、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举措。会议要求,各地和中央企业要坚持底线思维,着眼构建煤炭供应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快推动政府煤炭储备设施建设,进一步细化实化落实方案,健全完善信息监测、运营管理、储备调用机制,坚定不移地完成煤炭储备能力建设任务目标,推动形成调节灵活、保障有力的煤炭储备体系。会议要求各地和央企继续加快推动政府煤炭储备设施建设,对做好下一步政府煤炭储备设施建设管理、调度等工作,以及迎峰度夏煤炭保供作了安排部署。
(图片: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2021年全国煤炭储备1.2亿吨以上
今年4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加急”等级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安排形成1.2亿吨以上的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其中,向28个省(区、市)下达新增库存任务6000万吨,中央企业承担6000万吨、力争达到7000万吨。通过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带动增加商业储备,力争到年底形成4亿吨左右的商业储备能力。
(图片: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截图)
国家政策支持方面
在政策支持方面,列为国家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的企业,将根据新增静态储备能力予以补助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专项支持,优先给予进口煤炭配额,与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挂钩,优先产能核增、煤矿手续办理。列为山西省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的企业,将根据新增静态储备能力优先给予用于保障全省能源安全储备收储动用、运行调节等资金补助,在城乡规划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优先政策支持,在煤源、铁路运力、中长期合同签订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产能核增、煤矿手续办理。
《通知》指出,正在建设、已立项和拟立项建设的煤炭静态储备场地,能力不低于30万吨的项目企业均可申报。建设选址要布局在煤炭生产集散地、消费集中地、重点交通枢纽、主要铁路运输节点等区域,保障范围要具备跨区域辐射能力,集疏运能力要满足日常和应急条件下煤炭调运的能力,重点支持配备铁路快速装卸系统等技术装备的储备企业。
(大型煤矿参与国家储备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