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煤炭网 » 煤炭政策 » 中国煤炭政策 » 正文

国家发改委关于实行核增产能置换承诺加快释放优质产能的通知

日期:2021-07-22    来源:内蒙古能源局网站

国际煤炭网

2021
07/22
10:27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煤矿产能置换 煤矿产能 煤炭保供

关于实行核增产能置换承诺加快释放优质产能的通知

发改办运行〔2021〕5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扎实做好迎峰度夏度冬煤炭保供工作,推动优质先进产能加快释放,保证煤炭稳定供应,现就实行核增产能置换承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鼓励符合条件的煤矿核增生产能力。2022年3月31日前提出核增申请的煤矿,不需要提前落实产能置换指标,可采用承诺的方式进行产能置换,取得产能核增批复后,应在3个月内完成产能置换方案,并按程序上报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承诺函应由有关企业所在集团公司出具,中央企业直接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备案;地方企业由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备案。申请产能核增的程序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应急〔2021〕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逾期未兑现承诺的,列入煤炭行业失信名单,撤销其产能核增批复,并在三年内不再受理其核增产能申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1年7月22日

返回 国际煤炭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