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能源电力供应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决扛起能源大省保供责任,10月18日,委党组书记、主任张晓光主持召开能源保供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今冬明春能源电力生产供应相关工作。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何钟,省能源局副局长袁大峰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全国部分地区出现拉闸限电情况,对供电秩序和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稳定煤炭价格、保障电力供应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陕西省委省政府立即响应,迅速作出工作安排,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切实承担应尽责任,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定煤炭、电力生产供应,全力保障能源安全。前三季度,全省原煤产量5.1亿吨、增长3.5%,外运煤炭约3亿吨;发电量1958亿千瓦时、增长15.3%,外送电量增长45.5%。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陕西的14省3900万吨发电供热用煤的保供任务已全部明确保供煤矿,与省外需求方签约任务全部按时完成;省内四季度煤炭保供合同也已全部签订完成。
会议强调,随着供暖季用电用能高峰到来,煤炭和天然气资源紧张、价格高企,社会用能需求旺盛、发电机组出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要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自觉履行能源大省的责任担当,全力保障民生用电和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一是确保电热用煤可靠供应。建立煤炭保供兑现情况日报告和不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协调疏通堵点难点,全面加强合同履约督导,确保按期完成省内外发电供热用煤保障任务。二是确保电煤库存保持合理水平。会同各有关方面,建立紧急调度机制,确保省内发电企业电煤库存可用天数在7天以上,坚决杜绝发电企业缺煤停机情况发生。三是确保发电供热机组处于良好状态。督促省内火电企业、电网公司在采暖季前完成发电供热设备检修维护,确保大负荷运行时段的可靠发电供热和稳定运行,省内自备机组纳入统一调度,增加供应能力。四是确保民生用气供应保障。会同各地市抓紧对前期已签订的天然气供应合同进行梳理,查漏补缺,积极协调上游气源单位,努力增加供应,确保居民、医院、学校、公共交通等涉及民生用气部分“应签尽签”。五是继续释放煤炭有效产能。组织各类在产煤矿提前做好生产接续安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稳定煤炭生产供应。加强与铁路等部门沟通协调,保障煤炭运输。督促已核增产能煤矿和在建煤矿加快建设进度。
办公室、运行办、区域处,能源局综合处、新能源处、电力处、煤炭处、油气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