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和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有关要求,该局近日组织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能源部门和火电企业召开“市2022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动员部署会议”。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做好电煤中长期合同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是煤炭中长期合同供应方原则上覆盖所有核定产能30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炭生产企业。二是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实行月度统计、季度通报、半年度考核。三是煤炭中长期合同全部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的诚信履约保障平台进行监管。
同时,要按时、保质、保量、保价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
一是供需双方要本着长期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主动沟通,加强对接,力争在2020年12月20日前基本完成双方合同签订工作。二是中长期合同要有量有价真实有效。三是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月度履约率应不低于80%,季度履约率应不低于90%,年度履约率不低于100%。四是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此外,还要狠抓要素保障。
一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 二是加快产能释放。三是提升机械化水平。四是认真落实市场监管责任。五是部门联动协作保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