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安闽〔2022〕8号
各产煤设区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能化集团公司: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煤矿安全年度计划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煤矿安全年度计划的报备工作顺延,在今年春节后煤矿复工(产)前必须完成报备工作。以后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月21日
附件:
福建省煤矿安全年度计划管理制度(修订稿)
日期:2022-01-21 来源: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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