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自然资源部举行线上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多起矿产违法案件。通报指出,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和能源基础,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关系到国家资源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一段时间以来,无证采矿、越界采矿等老问题屡禁不止,以环境治理、矿山修复、土地整理、工程施工等名义违法采矿牟利等新问题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自然资源部决定对这3类共20起矿产违法案件进行公开通报。
自然资源部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保护国家矿产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拿出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肃查处各类矿产违法行为,并统筹好保供维稳等工作。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推动行刑衔接,坚决打击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涉刑案件的通报力度,使违法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无证采矿案。2020年1月至11月,彬州市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但申请延续登记未被批准情况下,擅自在城关街道办火石咀煤矿开采煤炭。2021年4月,咸阳市自然资源局核实后进行立案查处。经查,该公司违法开采煤炭51.79万吨,违法所得1.67亿元。咸阳市自然资源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7亿元,并处罚款834.26万元的行政处罚。因涉嫌非法采矿罪,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已立案。
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某煤业有限公司越界采矿案。2016年至2020年,和顺县某煤业有限公司超越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擅自在喂马乡违法开采煤炭。2021年2月,和顺县自然资源局核实后进行立案查处。经查,该公司违法开采煤炭183万吨,违法所得5.13亿元。和顺县自然资源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13亿元,并处罚款1.54亿元的行政处罚。因涉嫌非法采矿罪,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晋中市公安局确定犯罪嫌疑人23名,已对17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对其余6名犯罪嫌疑人上网追逃。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某煤矿越界采矿案。2014年至2018年3月,大竹县某煤矿超越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擅自在大竹县华兴村矿区K7煤层北巷开采煤炭。2018年3月,原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核实后进行立案查处。经查,该煤矿违法开采煤炭3.46万吨,违法所得1686.04万元。原达州市国土资源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86.04万元,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因行政处罚未履行,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12月,大竹县人民法院判处该煤矿单处罚金500万元;判处涉案人员张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处涉案人员黄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涉案人员卢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涉案人员曹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