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苏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苏州市以绿色低碳发展为主攻方向,积极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2020 年,全市煤炭、天然气、焦炭、成品油、非化石能源消费分别占能源消费总量的 59.2%、13.4%、8.5%、10.4%、8.5%,其中煤炭消费占比较 2015 年下降 9.6 个百分点。
全市燃煤、燃气、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达到 1617 万千瓦、443 万千瓦、154 万千瓦、35.37 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装机占比较 2015 年下降 9 个百分点。2020 年,全市煤炭消费 5575 万吨,较 2016 年减少 507.7万吨,降幅达 8.3%。
2025 年,能源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清洁能源占比明显提升。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至 55%,外来电力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 45%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 533 万千瓦,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 40.9%。
以下为通知全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苏府办〔2022〕78号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1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