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煤矿安监局日前发布通知,部署全省汛期煤矿水害隐患排查工作。通知明确,将于6月1日至8月31日对全省所有合法生产和建设的煤矿开展汛期防治水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规程、规定、会议和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制度、人员及设备情况,基础资料管理情况,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10项内容进行检查。
排查整治以煤矿自查自改为主,煤矿上级公司和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所属或辖区煤矿做到全覆盖检查,省煤矿安监局进行重点抽查。
辽宁省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要扎实做好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三专”要求、执行“三区”管理,强化防治水措施落实;加强露天煤矿边坡管理,强化边坡监测和巡查,进一步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完善应急预警机制,严格落实极端天气停产撤人措施,认真开展自查、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强化应急演练,坚决防范各类水害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