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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准入、事故煤矿处理,山西最新通知

日期:2022-07-19    来源:创太原

国际煤炭网

2022
07/19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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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煤矿山 事故煤矿 矿山安全

非煤矿山准入标准

7月18日,山西省应急厅 山西省发改委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联合《通知》公开发布;为落实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大要求,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非煤矿山资源特点和安全生产现状,就落实非煤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标准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准入——

新建、改扩建非煤矿山独立生产系统设计生产规模应当达到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标准,且设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其中,繁峙县(国家级重点县)截至2021年9月10日《通知》印发前,灵丘县、代县、浮山县、襄汾县(4个省级重点县)截至2022年4月24日《实施意见》印发前,其他县(市)截至本通知印发前,非煤矿山已经自然资源部门出让取得探矿权、划定矿区范围、采矿权的,在符合当时国家和我省规定最低生产建设规模前提下,自然资源部门尽快完成采矿许可证核发,发展改革(行政审批)部门按规定履行项目核准(备案)程序,应急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批和安全许可。在上述时间节点后,新建、改扩建非煤矿山按照国家和我省新的准入标准执行。

关于整合——

各市要继续按照原整合领导组批复的方案进一步推进整合,实现一个矿床(体)只设置一个采矿权,整合后应当达到国家及我省规定的最低生产建设规模;对面积小、规模小、资源枯竭、生产工艺落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不能参与整合的小型矿山,坚决关闭退出。

同时,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市县有步骤、分阶段继续推进整合;应急管理部门在安全审批许可过程中,对“一证多系统”矿山,须经县级政府认定已实现一个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矿产资源由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经营管理后方可办理安全审批许可手续,原则上只设置一个生产系统,逐步实现“一矿一证一系统”。

事故煤矿停产整顿

7月18日,山西省应急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监局《关于责令山西长治联盛首阳山煤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的通知》公开发布——

7月17日,山西长治联盛首阳山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安全事故。

依据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规定,责令其即日起停产整顿并撤销其二级标准化等级。

由长治市应急局(地方煤矿安监局)负责落实并派驻2名以上人员现场盯守,监督该矿整顿,整顿期间严禁其从事井下采掘作业;加强停产整顿期间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整顿结束后按规定组织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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