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其中提出,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统筹资源接续和可持续发展,加快煤矿建设,有序开展产能核增,推进各项手续办理,推动煤矿依法依规释放先进产能,多措并举增加煤炭产能产量。全省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1.07亿吨,全年达到13亿吨。力争2023年比2022年再增加煤炭产量5000万吨,全年达到13.5亿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能源保供增供安排部署,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结合煤炭生产现状,长治、吕梁、忻州、临汾等地也陆续印发了《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如下:
长治市: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1200万吨,全年达到1.7亿吨。力争2023年比2022年再增加煤炭产量500万吨,全年达到1.75亿吨。
吕梁市: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783万吨,全年达到1.63亿吨。除省属企业外,地方及央企煤矿年产量不少于9477万吨,日产量不少于26万吨,争取达到27万吨。
忻州市: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600万吨,全年达到1.155亿吨。力争2023年比2022年再增加煤炭产量500万吨,全年达到1.2亿吨。
临汾市: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468万吨,全年达到8895万吨。力争2023年比2022年再增加煤炭产量400万吨,全年达到929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