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按照国家、省发改委的安排部署,近期沧州市发改委对我市部分煤炭经营企业价格执行情况和华润热电沧州分公司购进煤炭价格进行了督导检查。
2022年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界定了重点地区(晋陕蒙)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并规定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区间为570~770元/吨(含税)。2022年4月25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实施意见》将我省煤炭(5500千卡)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确定为480~680元/吨(含税)。2022年4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4号)对煤炭(国产动力煤)领域经营者(包括从事煤炭生产、贸易的经营者)捏造涨价信息、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无正当理由大幅度或者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等4个方面12种哄抬价格行为作出明确界定,规定经营者销售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不得超过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煤炭现货交易销售价格不得超过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期间上限50%。
经检查核实,近期华能沧州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每吨520~720元(含税)、我省煤炭(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出矿价每吨480-680元(含税),按照“上限保电、下限保煤”原则,是较为合理价格。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市场主体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