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吉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双双施行。
根据上述新条例,除所采煤炭属于低硫分、低灰分或者根据已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要求不需要洗选的以外,吉林省生产煤矿均需洗选后方可销售。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定期对该省自产煤炭洗选情况开展检查,倒逼生产煤矿落实煤炭应洗选尽洗选,从而在源头上助推生产煤炭达到质量标准。
据悉,从今年上半年吉林省自产煤炭入选情况检查结果看,该省自产煤炭除销往已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外,做到了应洗选尽洗选。今后,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充分发挥煤炭洗选源头管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