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国矿山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
综合整治从现在立即开始,12月份结束。整治对象是所有正常生产、建设、整改的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整治目标是围绕控大风险、除大隐患、治大灾害、防大事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排查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分类处置一批矿山企业,全力提高矿山事故防控能力。
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聚焦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整治攻坚、“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落实,重点抓好全面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推动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等3个方面12项任务,矿山企业要全面彻底开展摸排整治,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地方政府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根本性问题、老大难问题。
综合整治将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注重进行预防性定向帮扶;要加大举报奖励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矿山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核查属实的要按规定兑现奖励;要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挖掘一批先进典型经验进行交流推广,坚决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以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