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由中国国铁集团兰州铁路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信部组织的广汇宁夏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宁东煤炭储运基地铁路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在兰州铁道设计院召开。
兰州铁路局科信部及相关职能部室、兰州铁道设计院、广汇宁夏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参加了审查会。
可研编制单位兰州铁路设计院就铁路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做了详细汇报。经评审,专家一致认为,广汇宁夏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宁东煤炭储运基地铁路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报告编制办法规定,方案可行,场站布局合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并对报告提出科学、中肯的意见,使报告更加科学、合理和可行。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宁东煤炭储运基地铁路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顺利通过审查。
广汇宁夏煤炭储配基地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项目,铁路专用线可研报告在兰铁局的审查,是项目推进过程中的一个核心关键节点,本次能够顺利通过审查,标志着项目前期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为项目后续接轨函的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核准和开工建设前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2023年2月18日,广汇集团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简称“宁东管委会”)就有关投资建设“广汇宁东煤炭储运基地项目”达成了合作意向,共同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广汇能源、广汇物流将在宁东管委会辖区内新建“广汇宁东煤炭储运基地项目”,设立两个子公司,一是广汇能源宁夏煤炭销售中心,主要从事疆煤以及甲醇、煤焦油等化工产品在宁东煤炭储运基地及周边区域销售;二是广汇宁东煤炭储运基地,主要从事铁路专用线及煤炭仓储建设、运营业务。
另据广汇能源、广汇物流之前发布的公告,上述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含流动资金)。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计划2023年初开工建设,设计年煤炭运营量1000-3000万吨、煤炭储存能力100万吨;一期年煤炭运营量达到3000万吨后开始二期建设,二期投运后,将实现设计年煤炭运营量3000-5000万吨、煤炭储存能力200万吨。
根据签约双方明确的权利义务,宁东管委会负责达到“七通一平”建设标准,由广汇集团自行实施后,宁东管委会原则按照定额造价50%的标准给予补偿,具体以宁东基地党工委会议研究补偿方案为准。
同时,宁东管委会将积极协调自治区级相关部门将本项目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并纳入政府能源储备体系;积极协调国家铁路集团和乌鲁木齐铁路局、兰州铁路局、呼和浩特铁路局保障铁路运力,争取煤炭等大宗生产物资通过铁路从新疆“点对点”运至广汇宁东煤炭储运基地及周边直接用户。
而项目选址及用地面积以宁东管委会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函为准。(以实际专用线需用面积及仓储范围确定,最终以宁东管委会出具的正式红线图为准)。项目用地采用挂牌出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