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应急发〔2023〕88号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
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双回路”供电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各煤矿监察执法处:
为准确掌握全省煤矿“双回路”供电的实际情况,防止无计划停电引发煤矿事故发生,坚决守牢煤矿安全发展底线,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全省煤矿“双回路”供电情况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山西省辖区内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
全省煤矿“双回路”供电情况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市县全面检查,省级督查抽查,其中企业自查自纠、市县全面检查要同步开展,并于3月17日前完成。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自身“双回路”供电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自查,并填写山西省煤矿“双回路”供电检查表(附表1),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登记造册,按照“三定”“五落实”要求逐项整改到位,自查情况要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
(二)市县全面排查。各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煤矿全面开展“双回路”供电检查。市级层面对市直接监管煤矿100%全覆盖检查;县级层面对所监管煤矿100%全覆盖检查。
(三)省级督导检查。省级督查抽查将和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一并开展,不再另行分组督查检查。晋中、长治、晋城、吕梁、临汾、运城六个市由省应急厅负责,太原、大同、朔州、忻州、阳泉五个市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分级监管的原则,统一组织,精心安排,明确专人负责,立即开展煤矿“双回路”供电检查,检查结果要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如有弄虚作假造成无计划停电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检查结束后,各市应急管理局要形成总结报告,同时以Excel格式填报山西省煤矿“双回路”供电检查表(附表1)和××市煤矿“双回路”供电检查汇总表(附表2),材料报送前要经分管领导审阅把关。
四、上报总结
各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3月17日前务必将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加盖公章的报送材料扫描件及工作总结通过电子邮箱方式上报省应急管理厅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及电话:李飞,0351-6819352,电
子邮箱:sxyjtmktfc@163.com。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联系人及电话:张凯强,
0351-4095173,电子邮箱:476357335@qq.com。
附表:1、山西省煤矿“双回路”供电检查表
2、××市煤矿“双回路”供电检查汇总表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