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煤矿企业上级公司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关于对煤矿企业上级公司开展监察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1日至2日,监察执法二处对府谷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督导检查。
检查组分组按照督导检查方案对府谷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治理情况、督促煤矿落实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023年以来安全监察执法所属煤矿问题整改情况履职情况等12项内容进行检查,先后查阅了安全生产文件贯彻及落实记录、重大执法活动记录台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重大隐患台账等资料,延伸抽查了府谷能源投资集团五一矿业有限公司、府谷县盛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处煤矿企业。
会议对府谷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抓好抓实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健全包保联系、盯守巡查等岗位职责,明确包保联系责任人,压实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责任;二是要落实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与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煤矿安全隐患排查“五落实”制度,吸取府谷能源投资集团五一矿业有限公司2023年3月14日瓦斯高值超限报警重大安全隐患教训;三是要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程序、职责及权限,确保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四是要加快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完善煤矿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完善公司应急预案,严格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做好煤矿雨季防汛工作。
会上,府谷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府谷能源投资集团郭家湾矿业有限公司、府谷能源投资集团沙沟岔矿业有限公司、府谷能源投资集团五一矿业有限公司、府谷县盛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做了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