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在太原市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通报会,全面总结了行动开展情况,针对地方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及主体企业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重大灾害防治、监管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剖析了深层次原因,针对性提出建议和意见,进一步督促地方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期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成智为组长的第一督查组,先后分三个阶段,对古交市、娄烦县、清徐县、阳曲县等地开展督导检查,共抽查检查矿山企业20家,并通过“查矿”,持续检验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矿山上级主体企业履职情况,做到监察执法到哪里,“督企”“督政”就推进到哪里,系统推进问题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通报会上,就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要求,太原市要持续巩固百日攻坚行动成果,深入推进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强化管理保安全、素质保安全、基础保安全,夯实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根基;要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常态化开展风险分析研判,提升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推进灾害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