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雁宝能源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电动轮、主发电机、减速机总成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305053,招标人为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12台GEB25电动轮、2台GTA41主发电机已平均运行18000小时以上,已进入总成大修期。
23#勒图尔勒L1150装载机于2014年09月01日投入使用,2019年10月对主发电机及电动轮进行过一次大修(小时数17884小时),预计2023年06月运行小时数将达到34000小时,已进入总成大修期。
3台TFW4501-8主发电机总成、12台YP188-6电动轮、12台CMW220-35减速机已平均运行15000小时以上,已进入总成大修期。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该项目分为二个标段(包),具体如下:
第一包:GEB25电动轮、GTA41主发电机、勒图尔勒L1150装载机电动轮总成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二包:TFW4501-8主发电机总成、YP188-6电动轮、CMW220-35减速机总成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项目地点: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设备维修中心
服务期:第一包:12台GEB25电动轮、2台GTA41主发电机总成修单台维修工期为30个自然天;23#勒图尔勒L1150装载机电动轮进行总成修工期为50个自然天;
第二包:3台TFW4501-8主发电机总成、12台YP188-6电动轮、12台CMW220-35减速机总成修单台维修工期为30个自然天;自开工之日至大修完成设备运抵招标方现场完成交接工作(以交接单签订时间为准),因招标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迟除外。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原则上竣工验收合格付90%,预留10%质保金待质保期过后验收合格给与支付,若大修后因甲方实际生产任务等原因当做备用,自大修完毕三个月后,视为初验合格,甲方出具验收报告,办理结算手续,支付相应台次大修金额的50%,剩余40%金额待竣工验收合格后给予支付,预留10%质保金待质保期过后验收合格给与支付。付款以电汇或承兑汇票方式。如甲方因审计、验工计价等原因出现需修改付款比例或者预留保证金等情况,以甲方制度要求为准,乙方应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风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第一包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不少于5台(含)GEB25电动轮或轮马达总成的大修或总成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
(2)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不少于2台L1150系列装载机的电动轮维修业绩或整车大修业绩,或者具有不少于2台斗容17M3及以上装载机的电动轮维修业绩或整车大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
说明:以上内容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第二包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不少于10台(含)100吨级及以上电动轮自卸卡车电动轮总成大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
(2)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可以是电动轮自卸卡车整车生产制造单位,至少提供2台(含)100吨级及以上电动轮自卸卡车的销售业绩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
说明:以上内容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6-15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6-2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第2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第2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7-05 15: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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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陈旗宝日希勒镇
邮 编:021025
联 系 人:刘泽
电 话:15249484567
电子邮箱:11553142@shenhua.cc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3层
邮 编:010000
联 系 人:马鹏军、朱自洲
电 话:04713261826
电子邮箱:13707626@shenhua.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