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汛期煤矿安全防范工作提示,要求煤矿强化与水利部门沟通联系。附近河流、水库出现超警戒水位或进行泄洪时,严禁安排人员入井作业。每一次暴雨后,煤矿要开展隐患排查,看地表、井下、边坡等是否发生变化,确认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暴雨、洪水、雷电、大风等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滚动会商研判;要完善直达煤矿主要负责人的预警“叫应”机制,及时“点对点”发送暴雨、洪水等预警信息。要加强应急值守,收到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煤矿事故灾难或淹井、露天矿滑坡险情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协助并指导煤矿开展应急处置,同时向周边相邻煤矿发出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