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多年来,我国现代煤化工产业经过工业示范、升级示范两个发展阶段,产业规模稳步增长,能效、水效水平显著提升,为促进化工原料多元化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面临煤炭保供压力大、生态环境容量和水资源承载力不足等资源要素约束,需进一步化解煤化工产品同质化、产品碳足迹高、市场竞争力不足的矛盾。
当前,我国经济已全面进入高质量发展新时期,石化化工行业(含煤化工)亟需加快转型升级,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更环保、更低碳的化工产品,积极参与全球化工品及下游制造业领域市场竞争。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为《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重要补充,通知提出了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加强规划布局引导、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安全环保监管等五项原则要求,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分工,旨在不断优化现代煤化工产业规划布局,提高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和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
一、明确项目准入条件要求
《通知》明确提出了现代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的基本要求,项目需充分论证原料、用能、水资源等要素保障条件,待纳入《方案》并核准后方可实施。《通知》强调严控新增煤炭消费量,原《方案》明确的四个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十三五”期间允许的2000万吨新增煤炭转化总量不再延续,且不得减少保供煤用于现代煤化工项目建设;鼓励现代煤化工产能规模较大的地区通过上大压小、煤炭用量置换等方式新建项目,严控现代煤化工项目无序发展。近两年来煤炭等资源价格高位运行,部分时期煤炭供应明显紧张,甚至造成部分地区拉闸限电现象。《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对新增现代煤化工产能和新增煤炭消费的控制要求,对于缓解煤炭供需、稳定煤炭价格,保障工业生产、居民生活和社会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地区煤炭资源利用水平、调整区域产业结构。
二、强化规划布局指导作用
《通知》要求新建煤制烯烃、煤制对二甲苯、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可降解材料等项目要向资源、环境、安全承载力较好的地区集中,形成产业集聚化、园区化发展局面,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新增现代煤化工等产能。《通知》实施将有力遏制部分地区仍有不顾生态环境容量和水资源承载力、盲目规划建设现代煤化工项目的势头,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加快构建终端产品高端化、差异化、低碳化发展的新格局。
三、引导产业科技创新发展
《通知》围绕新型催化剂体系、高效大型技术装备、首次应用材料及装备、高性能绿色环保产品、首次工控软件系统等共性关键领域提出了现代煤化工科技创新的方向。一是新建现代煤化工项目需要承担上述领域相关的技术创新示范任务,尽快改变目前终端产品同质化、产品碳足迹高、竞争力不足的局面,并加快形成现代煤化工领域绿色低碳技术装备的国内市场。二是新建现代煤化工项目要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档次,重点发展新型合成材料、先进碳材料、可降解材料,加快开发无毒环保、易回收、低排放的绿色化工产品。三是新建现代煤化工项目要强化产业耦合发展水平,推动煤炭、煤电、煤化工与天然气、气电、风光电等能源多能融合、多能互补、协同减碳、耦合发展;结合区域条件,开展CCUS、二氧化碳制高值化学品等负碳技术的产业化示范应用。创新驱动是产业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通知》发布实施将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现代煤化工项目在技术、装备、材料,过程(催化剂、工控系统),产品等领域进行系统性创新,加快提升我国现代煤化工领域关键技术装备,特殊介质环境下的材料、仪表,以及安全仪表系统(SIS)、过程动态仿真系统(OTS)等国产化水平,全面提升现代煤化工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四、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结合推动石化化工领域节能降碳等政策要求,对于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在2025年底前须将能效水平改造提升至基准水平以上,否则予以淘汰。各地需尽快摸清现代煤化工行业的能效情况,制定改造提升方案、切实提高存量项目能效水平。对于拟建、在建增量项目,需积极采用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协同可再生能源、绿氢、绿氧、CCUS等融合发展,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可持续发展模式。《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现代煤化工项目退出和准入的要求,有利于引导低效产能和装置有序退出,加快优化产能结构、提升产业质量,有利于加快先进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加强系统优化集成,提升现代煤化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作者: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党委书记、院长 李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