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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监察执法二处向煤矿企业下发汛期安全风险提示函

日期:2023-08-07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

国际煤炭网

2023
08/07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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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矿安全 矿山安全 煤矿企业

为有效应对台风“杜苏芮”残余水汽北上和副高后部急流对矿山安全生产的影响,监察执法二处在周密部署防范工作的基础上,向煤矿企业下发安全风险提示函,对持续做好汛期煤矿安全防范和水害防治工作提出要求,确保辖区安全度汛。

一要认真落实矿山防汛安全和水害防治系列制度措施。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严格落实暴雨期间停产撤人制度,明确启动标准、指挥部门、联络人员、撤人程序和撤退路线等。当遇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井下全部人员。

二要严格执行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加强暴雨期间巡视工作,当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对井田范围内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河流、湖泊、水库、涵闸、堤防工程等实施24h不间断巡查,并要在出现暴雨和降雨后,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

三要加强暴雨期间供电安全。切实吸取“9·3”八连城煤矿、板石煤矿“双回路”断电事件教训,加强暴雨期间双回路供电线路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监控系统和通风系统运行正常;加强与供电等部门沟通联系,确保“双回路”供电畅通,一旦发生“双回路”断电,必须立即撤出井下全部作业人员。

四要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各煤矿企业要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及时接听各级监管监察调度响应电话;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国家局和吉林省撤人“双十条”内容,赋予调度员、值班人员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发现突水、透水、溃水征兆、极端天气可能导致淹井等重大险情,要立即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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