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通报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一处在神木市神广煤业有限公司突击夜查时发现:1407辅运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牌板显示8月27日零点班第一次检查时间为00:50,第二次检查时间为03:59,调查组到达该地点的时间为01:34,检查组查询人员定位系统显示瓦检员乔全考仅在8月27日零点班00:11到达1407辅运巷掘进工作面一次。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涉嫌违反《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有关规定,正在立案查处。为吸取教训,特发警示通报,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深刻吸取本次重大事故隐患处罚处理和近期全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好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加强矿井安全管理,扎实开展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按照“一规程四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程和措施并确保落实。
三、严格执行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瓦斯假检、漏检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守依法依规的安全生产底线。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