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的通知
各煤矿企业:
按照《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的通知〉的通知》(鄂能局发〔2023〕157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旗煤矿智能化建设,圆满完成三年行动任务,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榆树井和长城二号煤矿要报送未完成2022年度智能化建设任务说明,并提交整改方案,明确智能化掘进系统建设完成时限,确保整体建设进度不受影响。
二、长城一号、三号、六号煤矿要加快相关手续办理,尽早具备验收条件,及时提交申请并完成验收。
三、新上海一号煤矿加快推进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建设年底务必完成智能化矿井验收。长城五号煤矿加快推进智能化采煤工作面、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建设并完成验收。
四、各煤矿企业要对照《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内能安监字〔2021〕191号)任务清单,制定建设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月度任务,倒排工期、确保年底前全部建成智能化煤矿。
五、各煤矿企业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具体责任人和联系人,并严格执行“月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当月进展。
六、上述说明、方案和人员名单等材料,要于8月29日前报送至能源局煤炭股。
特此通知。
附件: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鄂托克前旗能源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