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集团开元矿业“获”2023年第8张罚款,73万、31万、10万.....
2023年10月31日,晋中市应急管理局下达晋(晋中)煤安罚〔2023〕煤队1-56号处罚决定,对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理,原因是该公司:
1.9#煤7采区猴车巷3718m处,约6m长乘人吊椅磨蹭底板;
2.9704综采放顶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工携带的瓦斯探测杖密封老化、漏气;
3.3909综采工作面运输巷钻机处3台电气设备未接地;
4.15#煤四采区移动抽放泵站调节风门没有设置开关传感器。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做出上述行政处理。
另,今年以来,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被处罚7次,分别为:
1.2023年7月24日,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因氧气、乙炔瓶之间的安全距离不足5米,氧气、乙炔瓶压力表无检验标签;跳汰车间901皮带防护网检修完未安装,被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处2万元罚款。
2.2023年6月27日,因15#煤四采区1542皮带机机头电机减速机处缺少防护栏;15#煤四采区1542皮带机机头电机减速机处缺少防护栏及警示牌;15401回风顺槽瓦斯抽放管路第六单元缺少自动计量装置,被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处4万元罚款。
3.2023年6月8日,因9704工作面移动抽放泵,瓦斯管路没有设置放水器(在工作面混合回风口以外采区回风约15米处),打开瓦斯管路上“三通”堵盘放水,并且排放出管内3%的瓦斯,排放瓦斯处前后没有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9704综采放顶煤工作面进风、回风端头采空区侧悬顶面积约50㎡,与《9704综采放顶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第四章第三节要求不符,被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处3万元罚款。
4.2023年4月18日,因1.3903综采工作面多数支架初撑力不足24MPa,部分液压支架前梁不接顶,个别支架立柱、阀组漏(窜)液,部分液压支架压力表、卸载阀损坏,大部分区段煤壁片帮严重,转载机配有破碎机,转载机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2.七采区轨道巷跑车防护装置不全;3.15402 高抽巷掘进机停机截割头落地未上防护罩,急停未闭锁、电控箱操作手把变形;4.15402低位抽放巷掘进工作面第二部皮带机尾缺防护罩;5.15401综采工作面工作溜不平、不直,煤壁片帮严重,支架歪扭,与《作业规程》要求的“三直一平两畅通”不符;6.15401回风顺槽有木垛构顶段下方支设的单体柱初撑力为10Mpa(与《作业规程》要求不符);7.15401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落山侧有四根锚索未退锚,退锚率达不到85%,与《作业规程》要求不符;8.15401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落山侧悬顶面积长度超过6m,与《作业规程》要求不符;9.3903综采工作面多数支架初撑力不足24MPa,部分液压支架前梁不接顶,个别支架立柱、阀组漏(窜)液,部分液压支架压力表、卸载阀损坏,大部分区段煤壁片帮严重,被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处7万元罚款。
5.2023年3月10日,因1.15402 高抽巷、15401 综采工作面应急广播与安全监控系统联动不在线; 2.15#煤三采区回风现场抽采管路安装与设计不一致,抽放钻场处、管路拐弯处、低洼处未安装放水器设备及除渣装置;3.9#煤电车巷三辆矿车两端未装置碰头;4.15401 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自动隔爆装置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检查周期超过一周;5.15402 高抽巷粉尘传感器未按安规定吊挂; 6.15#煤三采区回风探(底) 测记录表中无验收人员签字;7.9703 进风现场迎头过构造顶板支护,套棚支设滞后锚索支护距离与过构造措施要求不符,措施规定不允许滞后,实际滞后 5排锚索(4 米); 8.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未填绘 1月份涌水量等相关数据;9.15401 综采工作面工作面 96#~100#支架段煤壁片帮,端面距超 0.8 米;10.9704 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口正对横贯处砌筑的风墙上部倒塌,墙体倾斜,被寿阳县应急管理局处31万元罚款。
6.2023年3月17日,因9703进风巷掘进工作面打钻地点未安设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被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处2万元罚款。
7.2023年3月16日,因2022年11月12日氨氮4.45mg/L(排放限值1mg/L),超标3.5倍,化学需氧量28mg/L(排放限20mg/L) ,超标0.4倍,总磷0.38mg/L,超标0.9倍;2022年12月22日:氨氮8.5mg/L(排放限值1mg/L),超标7.5倍,化学需氧量7mg/L(排放限20mg/L) ,超标0.4倍,总磷0.46mg/L,超标1.3倍,被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处73万元罚款。
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平舒乡黄丹沟,隶属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法定代表为侯志勇,2022年10月至今任董事长兼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