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在国家发改委11月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普遍关注的北方取暖季的能源保供工作,会议作出了相应回应。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能源安全和保障工作。11月9日召开了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进行了部署。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全力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各项工作。当前,全国能源供应总体平稳,煤炭生产供应平稳有序,运输得到有力保障,全国统调电厂存煤超过2亿吨、可用33天,处于历史最高水平;天然气资源准备较为充足,各类储气设施入冬前应储尽储,天然气合同实现全覆盖,供应能力稳步提升。李超同时表示,对于极端天气等潜在风险对能源保供带来的挑战,还需要高度重视,及时防范化解。
会议指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运行调度,压实各方责任,会同有关方面做实做细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各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化解各类潜在风险,全力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和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一是着力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加强煤炭生产监测调度,推动地方和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稳产增产。推动地方和电力企业持续做好发电机组用煤供应,严控机组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规模,推动各类发电机组应发尽发,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地区能源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协调上游供气企业加大增储上产力度,管网企业加强管道运输保障,尽可能强化冬季资源供应保障。
二是有效应对高峰用能需求。督促有关方面完善应急预案,健全综合应急调度机制,加强应对后续寒潮天气的准备。做好重点地区、重点时段保暖保供工作,强化铁路运输支持。加强跨省跨区电力调配,用好用足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组织各省区余缺互济、精准错峰。加强天然气统筹调度,保障供暖季高峰用气需要。加强用能需求侧管理,注重多能互补,提升顶峰安全保障能力。
三是坚决守住民生用能底线。督促各地切实履行民生用能保障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并落实相关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保障民生用能价格总体稳定。组织做好明年电煤、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加强履约监管,切实做好保供稳价各项工作。持续督促严格执行天然气合同,保障供用气秩序稳定。加强市场监测监管,及时查处打击炒作、哄抬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此外,会议还通报了今年前10个月的发用电情况。
在发用电方面,从发电量看,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7.33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10月份发电7044亿千瓦时,增长5.2%;其中,火电、水电、太阳能发电分别增长4%、21.8%、15.3%。从用电看,1—10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8%。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分别增长11.4%、5.8%、10.4%和0.4%。分地区看,全国14个省(区、市)用电增速超过6%,5个省(区、市)用电增速超过10%。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长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