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安监字〔2020〕317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下放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内能法改字〔2022〕1440号)等文件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考核,达拉特旗益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鄂尔多斯市金通矿业有限公司、准格尔旗光裕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鸿远煤炭集团有限公司孙三沟煤矿、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麻黄煤矿等5处煤矿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规定取消其资格。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至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煤炭大厦715室
邮 编:017010
联系电话:0477-8599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