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1月12日,海关总署公布数据显示,2023年12月份,我国进口煤炭4729.70万吨,较去年同期的3090.80万吨增加1638.9万吨,增长53.03%;12月份进口量较11月份的4350.60万吨增加379.1万吨,增长8.71%。
12月份,我国煤炭进口金额为515690万美元,同比增长23.37%,环比增长13.46%。
2023年1-12月份,我国共进口煤炭47441.60万吨,同比增长61.8%;累计进口金额5296640万美元,同比增长24.1%。
在去年,为了加强能源供应,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2023年3月2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延长煤炭零进口暂定税率实施期限的公告》,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2023年3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在发布会上强调,将进一步强化能源等大宗商品的保供稳价。稳定煤炭生产,加强储备能力建设,持续抓好煤炭价格调控监管,引导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和预期引导,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3年4月1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国内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积极推进能源资源进口多元化,以常态能源供应有弹性应对需求超预期增长,全力保障能源供应持续稳定、价格合理可控。
2023年9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该意见”),提出严格矿山安全生产准入、推进矿山转型升级、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监察责任、推进矿山安全依法治理以及强化组织实施等七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