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左旗人民政府关于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煤矿关闭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以及《神华集团2016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落实情况公告》,阿左旗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2月按照规定向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送达《告知书》(阿左自然资告字〔2023〕第3号),要求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至今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完成采矿权注销,依据上述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经旗政府研究,现决定对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煤矿(采矿许可证C1000002011071140116463)予以公告关闭。
关闭后未完成的矿山生态修复义务仍由原矿业权人继续履行。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