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玻璃沟矿井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内容提到,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同意《安全设施设计》(报批稿)确定的设计内容,在下一步相关设计和建设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并据此修改《初步设计》。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开拓方式、水平划分及标高、大巷布置、采煤方法、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提升系统等内容。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灾害防治措施,矿井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断层、不良钻孔等地质勘查和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工作,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防治瓦斯、顶板管理、防治水、提升运输等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全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玻璃沟矿井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内能源安监二字〔2024〕65号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玻璃沟矿井安全设施设计的请示》(平煤安〔2023〕120号)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并经我局局长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玻璃沟矿井为新建矿井,已取得《国家能源局关于内蒙古准格尔矿区玻璃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核准的批复》(国能煤炭〔2015〕160号)、《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玻璃沟矿井及选煤厂初步设计的批复》(内煤局字〔2017〕140号)等支持性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0002021041110151849)。大地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玻璃沟矿井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和《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玻璃沟矿井安全设施设计》(工程编号:A1286,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
二、同意《安全设施设计》(报批稿)确定的设计内容,在下一步相关设计和建设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并据此修改《初步设计》。
三、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开拓方式、水平划分及标高、大巷布置、采煤方法、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提升系统等内容。
(一)矿井采用主斜—副立综合开拓方式,工业场地位于井田北部,场地内布置主斜井和副立井两个井筒,工业场地以南约1200m处设风井场地,风井场地布置回风立井。
(二)矿井采用单水平开拓,水平标高为+890m。
(三)矿井主要开拓巷道布置在6号煤层中,以一组南北向大巷及一组北西向大巷开拓全井田。在+890m水平布置胶带运输大巷、辅助运输大巷、回风大巷。胶带运输大巷内布置一条带式输送机(设计运量1500t/h,带宽1200mm,带速3.55m/s)。
(四)矿井采用长壁式采煤法,后退式开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矿井移交时布置1个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和2个综掘工作面。
(五)矿井通风方式初期采用中央分列式,中后期采用分区式;通风方法采用机械抽出式。
(六)矿井在副井西侧设主排水泵房、水仓、管子道,选用MD360-75×6型矿用多级离心泵三台,每台泵配YB3-4503-4矿用隔爆型电动机(10kV、710kW、1480r/min)。排水管路选用D273×10无缝钢管两趟,沿副井井筒敷设至地面矿井水处理站。
(七)主斜井担负矿井煤炭提升任务,井筒内布置一条强力带式输送机(设计运量950t/h,带宽1200mm,带速3.15m/s,带强ST5000N/mm);副立井采用提升机牵引罐笼提升方式,双罐提升系统选用一台JKMD-6×4(Ⅲ)落地四绳摩擦式提升机,最大提升速度9.42m/s,另一台选用JKMD-2.25×4(Ⅰ)落地四绳摩擦式提升机,担负人员、设备、材料、矸石等辅助提升任务。井下煤炭运输采用胶带运输机方式,辅助运输采用防爆无轨胶轮车方式。
四、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灾害防治措施,矿井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断层、不良钻孔等地质勘查和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工作,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防治瓦斯、顶板管理、防治水、提升运输等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五、你公司要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按期完成智能化建设任务。
六、你公司要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将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及时送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并督促落实,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七、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如需进行重大变更,要严格履行设计变更报批程序。煤矿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要按有关规定组织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八、取得本批复一年内未开工建设,施工前必须重新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此复。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