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内蒙古燎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水平延深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内容提到,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设计内容,在下一步相关设计和建设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并据此修改《初步设计》。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开拓方式、水平及盘区划分、大巷布置、采煤方法、提升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等内容。具体为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全矿井共划分二个开采水平,一水平标高为+1253m,开采4-2煤层;二水平标高为+1238m,开采6-1煤层。目前矿井一水平已回采完毕,本项目设计为二水平6-1煤层开拓延深。二水平采用暗斜井延深方式。在井田北部布置北主暗斜井、北副暗斜井、北回风暗斜井,后期在井田南部布置南主暗斜井、南副暗斜井、南回风暗斜井。在井田北部布置6-1煤层北翼运输大巷、北翼辅运大巷和北翼回风大巷;在井田南部布置6-1煤层南翼运输大巷、南翼辅运大巷和南翼回风大巷。采煤工艺采用一次采全高综合机械化采煤,二水平移交生产时,在一盘区布置一个回采工作面,配备2个综掘工作面等。
全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内蒙古燎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水平延深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内能源安监二字〔2024〕153号
内蒙古燎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燎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水平延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内燎字〔2023〕76号)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并经我局局长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内蒙古燎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水平延深项目已取得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能源局项目备案告知书(编号:2312-150627-60-05-288301)和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0002011061120114104)。呼伦贝尔市大雁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内蒙古燎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水平延深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和《内蒙古燎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水平延深安全设施设计(报批稿)》(工程编号:A1087,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
二、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设计内容,在下一步相关设计和建设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并据此修改《初步设计》。
三、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开拓方式、水平及盘区划分、大巷布置、采煤方法、提升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等内容。
(一)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全矿井共划分二个开采水平,一水平标高为+1253m,开采4-2煤层;二水平标高为+1238m,开采6-1煤层。目前矿井一水平已回采完毕,本项目设计为二水平6-1煤层开拓延深。
(二)二水平采用暗斜井延深方式。在井田北部布置北主暗斜井、北副暗斜井、北回风暗斜井,后期在井田南部布置南主暗斜井、南副暗斜井、南回风暗斜井。在井田北部布置6-1煤层北翼运输大巷、北翼辅运大巷和北翼回风大巷;在井田南部布置6-1煤层南翼运输大巷、南翼辅运大巷和南翼回风大巷。
(三)二水平共划分2个盘区,北部为一盘区,南部为二盘区。
(四)采煤工艺采用一次采全高综合机械化采煤,二水平移交生产时,在一盘区布置一个回采工作面,配备2个综掘工作面。
(五)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主斜井、副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
(六)二水平新建水泵房,移交水泵房选用MD85一45×5型多级离心水泵3台。
(七)矿井采用灌浆为主,注氮、喷洒阻化剂为辅的防灭火系统,配置JSG-8型矿用火灾预报束管监测系统。
四、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灾害防治措施,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断层、不良钻孔等地质勘查和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工作,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防治瓦斯、顶板管理、防治水、提升运输等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五、你公司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按期完成智能化建设任务。
六、你公司要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将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及时送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并督促落实,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七、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如需进行重大变更,要严格履行设计变更报批程序。煤矿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要按有关规定组织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八、取得本批复一年内未开工建设,施工前必须重新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此复。
附件:1.《内蒙古燎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水平延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
2.《内蒙古燎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水平延深安全设施设计》复查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