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油渣萃取装置固定污染源增加在线监测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04120,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油渣萃取装置主要由萃取离心单元、沉降单元、溶剂闪蒸单元、沥青成型单元、喷雾干燥单元、粉料成型单元和尾气回收单元组成。溶剂闪蒸单元包括初、中、高级3台沥青加热炉,形式为圆筒炉,3台炉共用一根烟囱。喷雾干燥单元包括2台干相加热炉,形式为圆筒炉,两台炉为一开一备,共用一根烟囱。公用工程包括1台导热油加热炉,形式为圆筒炉,使用一根烟囱。以上6台加热炉使用的燃料是干气。尾气回收单元包括2台电捕焦油器,为一开一备,共用一根排气筒。沥青烟进入尾气洗涤塔,经生产给水循环喷淋洗去其中的重组分和有害物质后,经电捕焦油器捕捉油滴,最后由风机加压排放至大气。总排放口均未安装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含CEMS系统和VOC在线分析)设施。
本项目在3台沥青加热炉烟气总排口、2台离心干相加热炉烟气总排口、1台导热油加热炉烟气总排口分别增设一套CEMS在线监测设施,用于检测每套炉外排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含量。三套CEMS共用一个分析小屋,分析小屋由CEMS厂家成套提供,分析小屋室内净高:≥2800mm。三套CEMS独立运行,分析小屋内需配置电脑、电脑桌及打印机。在电捕焦油器排放口增设一套非甲烷总烃(NMHC)+硫化氢(H2S)在线分析仪,放置于新增分析小屋内。在电捕焦油器排放管 16 米处设置取样,并将样气接至分析小屋内的在线分析仪,实现出口浓度监测。取样处分别增设温度、压力、流量、湿度、氧含量等测量仪表,实时监控非甲烷总烃含量、硫化氢含量及其他参数,根据监控数据调整装置工艺操作,防止尾气排放超标。
2.1.2招标范围:4套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及现场配套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工作。(含CEMS系统3套和VOC在线分析1套)
2.1.3交货地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现场
2.1.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定后40天内完成项目合同内容。(含设备到货、安装、调试等)。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含CEMS系统及VOC在线分析)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
(3)投标人须为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成供货并投入使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业绩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中不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经合同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或合同使用方出具的盖章版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标的物已完成供货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已成功投用的证明文件或试车记录或发票等)。
注: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业绩合同,业绩要求须满足上述要求。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11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17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6-03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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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邮 编:017200
联 系 人:刘瑞
电 话:0477-8923511
电子邮箱:20014971@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国能大厦
邮 编:010000
联 系 人:刘子维、李伟(3261836)李雯静(3261779)
电 话:0471-3261781
电子邮箱:20081763@ceic.com